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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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到期后,房屋该何去何从一直以来没有定论,而8月27日审议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一锤定音——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随之而来的是重重疑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到底是个啥意思?这续期费用到底是交?还是不交?
其实,关于土地所有权续期的问题由来已久,官方也一直在为我广大“房屋使用权”所有者努力着。
200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16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对住宅使用权到期问题提出“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方案,就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2017年3月15日,总理在接受中外记者采访时,就对记者提出的“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明确表示:“70年住宅土地所有权到期后,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
综合来看,续期没问题,但交不交费仍旧未知,所以,这是~兜~兜~转~转~原地踏步?
所谓的“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却迟迟未能现出真身,明眼人已经不难看出,当下的政策是在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中留下一个口子,若有需要,那么这个口子就是续期缴费的法律依据,缴费标准、税率一切政策说了算;若不需要,也无伤大雅,可以说主动权牢牢在握。
对我们来说,土地使用权续期已不再是一个遥远的话题。在我国,各类土地根据不同用途分别制定了40、50、70年的较高年限,且相当一部分房产土地使用权已进入“老年期“,未来,若土地使用权到期,我们该何去何从?
看到这里,小编不禁产生了一个疑问:
其他国家在房屋产权上的税费是如何规定的?
欧美、日、澳等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化,个人拥有土地永久使用权,房屋持有者需要根据房屋价格每年缴纳一定比例的房产税。
美国房产税是1%~3.3%,也就是说,如果你花100万美元买了一套房子,房产税率算3%,那每年都要缴纳3万美元的房产税:100/3=33.3年,相当于你每33.3年就要重新把自己的房子买一遍。
如果你什么时候交不起了,不好意思政府会收走你的房子拍卖哦。
澳洲 房产是对土地征收土地税的,简称地税,每个州的缴纳的都不一样。像新南威尔士州(悉尼):土地价值在38.7万澳元之内的不征税;38.7-236.6万澳元(约192-1178万人民币)的征收1.6%,超过部分征收2%。
加拿大 每年要交0.5~1%的房产税。60万美元的房子,一般要交5000美元/年的房产税。所以,如果按70年,3%利息算,也要交100多万美元的税,又够买一套更好的房子了。
香港土地是公有制。其土地实行批租制和年租制并行。政府土地在出让时要一次性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作为对征地费和土地开发费用的补偿。此外,每年还要为土地缴纳一定的地租,税率为3%。
换汤不换药,总之我们都是需要交钱滴!看到这里,你是不是开心了许多。
但是,别高兴的太早,我国征收房地产税也提上日程了……
财政部部长肖捷日前表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此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也将房地产税法列入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
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表示,“预计2018年房地产税有望进入立法程序。”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政策规定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房产税要交,土地使用权到期是否交费仍是谜。
对此,任志强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任志强提出:“因为公私合营以后没有私有产权住房了,还收什么房产税,都是公有的。”
“没有一个公有制的土地的国家收过房地产税,财产税的基本法理是财产归我你才能收财产税,财产不归我你凭什么收我的财产税呢?”
来源:楼市相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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