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统筹实施土地资源整理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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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海霞)日前,本市规划国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土地资源整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提出在科学合理划定规划实施单元的基础上,建立“规划引领、全域覆盖、平台统筹、分类实施”的土地资源整理机制,在规划实施单元内统筹实施土地开发类和非土地开发类项目。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实施是为了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更好地实现建设用地减量、补齐城市短板、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用地供应等各项任务目标,对现有的土地储备开发模式进行的改革和完善。
目前,本市土地开发项目类型主要有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工业用地前期开发项目、危旧房改造项目等。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完善本市土地开发模式,本市研究出台了《北京市土地资源整理暂行办法》,共包括总则、土地资源整理管理、土地资源整理实施、监督检查、附则五部分,分别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管理机制、职责分工、具体实施、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具体提出在科学合理划定规划实施单元的基础上,统筹实施征地、拆迁、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土地开发类项目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等非土地开发类项目,并建立“规划引领、全域覆盖、平台统筹、分类实施”的总体运行机制。
土地资源整理将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提供有力抓手。在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破解单个项目难以平衡资金影响项目推进等问题的基础上,落实建设用地减量、补齐城市短板、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用地供应等各项任务,保障区域规划逐步落实。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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