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变革:你看到了起征点提高,我看到了房产税出台前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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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沸沸扬扬的个人所得税修正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备受关注的个税起征点的提高也随之敲定:由原先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事关几乎所有人的利益。
贴心的血拼哥为大家梳理要点如下:
一、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解读 个税起征点提高,意味着每个人需要缴纳个税的基数降低了,原先月薪税前一万,需要在6500(10000-3500)的基础上再扣除社保等进行缴纳,现在只需要在5000(10000-5000)的基础上缴纳了。
举例说明 税前月薪6500元,改革后个税少缴45元;
月薪13k改革后税少缴500-600元。
二、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解读 而关于第二点,血拼哥认为更为重要。财政部部长专门为这条做了说明,本次累进税率的结构和级距的调整具体是:
1. 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范围,3%税率的上限扩大一倍;
2. 大幅扩大10%税率的范围,原先税率为20%的,和部分25%部分的,统统降为10%!
3. 原先税率为25%的降为20%,缩小25%税率的范围,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范围保持不变。
假设 第三档范围在12000-20000,实际上范围x-y,其中下限9000
这一调整的结果就是,只要月薪扣除社保和5000起征点后,在35000以下的,一律降税,拿到手的钱增加!躺赚!
三、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所谓专项附加扣除,就是一般所说的个税抵扣,再简单一点说是原本用来交个税的钱,改交上面这几个专项了。
那么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抵扣多少个税?我们用房贷利息(只能抵扣利息部分,不抵扣本金)进行测算。
为了方便计算,我们按上图假设的税收等级计算,假设A先生每月税前收入3万元,现要贷款300万元买一套总价500万的房子。
每个月需要缴纳的个税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社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30000-5132-5000)*20%-990=2984
按原先的计算方法,需要缴纳个税为
= (30000-5132-3500)*25%-1005=4337
对于月入三万的A先生来讲每月少缴1300多元
A先生商业贷款300万元,贷款期限25年,按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需还房贷17363元,其中本金10000元,贷款利息7363元。
则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社保- 扣除标准 - 月贷款利息)×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30000-5132-5000-7363)*20%-990=1511
也就是说个税改革后,如果抵扣了房贷利息,等于省下了4337-1511= 2826元,相当于减轻了16%的房贷压力!
个税改革是房地产税出台前戏?
其实了解美国税法的读者已经发现,这次改革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其实就是美国的个税抵扣制度。
美国的税务制度中,有一条原则是注重个人主动自愿的申报,即政府事先并不查收入而确定该缴多少税。
而促进美国民众积极报税的原因就是个税可以抵扣:对于穷人来说,各项扣除完以后,基本都交税很少或者不用交税。
而中国规定年收入满12万就要去税务机关主动申报,但事实上这种事,个人不会去做,最后变成了由单位强制代缴。(更不要指望公民主动申报房地产税了)
而如今为了抵扣房贷、房租、医疗、子女教育等实打实的生活成本,公民就会变得积极的去自行申报个人所得,降低了国家收税成本。
有了主动申报房产进而抵扣房贷利息的基本面,那么在此基础上征收房地产税就变得顺水推舟。联系到近期不动产信息登记已实现全国联网,不难看出房地产税已有了推行的基本条件,出台也只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房地产税出台是为了降低房价?
有人认为房地产税可以起到调节、甚至降低房价的作用,打击名下房产数套的富豪或囤房大户。但这可能是民众的一厢情愿了。
早在14年,时任财政部部长的楼继伟就在《就是》杂志刊文,“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重点已经在最后一句点明——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其实地方财政为土地捆绑久矣!二三线城市财政收入50%甚至70%都依赖卖地收入,因而导致了政府拼命棚改、拆迁,明压暗抬地刺激楼市,制造需求和供给,从而坐收土地之利。
而在房价高企,银行、开发商、购房者等各方利益与房地产紧紧捆绑在一起后,楼市已经成为了一辆停不下来的马车。而房地产税在目前看来是少有能够调控房地产根本利益的手段,降价与否不敢说,但至少通过房地产税让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核心是蛋糕怎么分的问题
房地产税的出台,包括个税的调整,核心都是怎么分蛋糕的问题。
在拍地阶段开发商的钱少割一点,那么在开发阶段就由房地产税去多要一些回来。个税起征点提高,穷人的钱少交了;而非工资所得马上加入了累进征收范围,对富人原先的避税收入动大刀子。
但从如何分蛋糕这个动作上,我们至少可以看出一点,就是哪个领域赚钱。
动房地产的蛋糕,实际上正是因为房地产足够肥,足够支撑一部分财政支出。为什么不对实体经济加征税目呢,因为实体经济已然不行,再征税那恐怕没人干得下去了。
如今债、股、期、外贸……各市惨状连连后,房地产理所应当成为了最后也是最为稳健的战场,政策和热钱都倾斜与此,房地产的支柱地位只高不低,而政府自然也会抱紧金元宝。
而在这种形式下,我们需要问的问题是:个税“让利于民”后,将流往何方?
实际上,无论是到手收入增加,还是个税可抵扣房贷利息,都直接导向了一个结果,那就是:钱投入到房地产。
原先负担沉重的房贷,在个税调整后给予了疏解,然而随着更多的资金流向楼市,我们可以遇见的是房地产未来依旧向热,房价只会更加坚挺。
(来源:血拼北京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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